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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林邊國民中學

最新公告

【新冠防疫】勿傳播不實消息,以免觸法

{{ $t('FEZ001') }} 衛生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為落實防疫業務推動,務請遵循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,
切勿傳播不實消息,以免觸法


依據本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9日
屏府肺指字第11031683100號函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辦理。


有關社群網站及通訊軟體轉傳疫情相關訊息,目前疫情訊
息皆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為主
,但於該中心公布前,
請勿任意在網路上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
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規定移送檢察機關偵辦,最高可科以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罰金。


屏東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若接獲衛生福
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疫情通知,將迅速進行軌跡的環境消
毒及公布,請不要過度揣測,造成恐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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