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衛生組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◆ 申請資格: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
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。
◆ 獎勵學金金額: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
據。
(一)國小:新臺幣2,000元。
(二)國中:新臺幣3,000元 。
(三)高中:新臺幣4,000元 。
◆ 申請日期: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,以郵戳為憑,
逾期不受理。
◆ 申請方式: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,備齊所需之文件於
截止日前,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 號4樓之
4。
◆ 旨揭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,業已刊登於財團法人中華
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網頁,如學生有申請需求,
請上網瀏覽。
◆ 如對旨揭獎勵學金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該會詢問
(電話:02-23319494)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13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6-21|
{{ $t('FEZ005') }} 10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