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壹.屏東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已公告,請至屏東區教育會考試務會下載,詳見附件或至以下網址下載:
https://www.ppsh.ptc.edu.tw/ischool/publish_page/89/?cid=2539
貳.依據屏府教學字第11300631800號,學校需宣導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如下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8515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(以下簡稱本準 則)第14條規定,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,應 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, 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。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,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,無論是否在 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,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。
三、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、19日辦理,112學年度國 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3年3月7日至9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,務請貴校督導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。 倘有特殊情形者,請依本準則規定辦理。
四、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「難易適中」,各科皆維持一 定數量之基礎試題,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。另國中教育會 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「國中教育會考網站」 (https://cap.rcpet.edu.tw/)之「歷屆試題」專區,學 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。
五、請各校校長、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 教育會考相關資訊,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,達成學力 監控之目的。
另113會考簡介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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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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