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體字
第1150094553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參考事項係作為辦理外籍學生、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
學生入學前健康檢查之參考,以防杜境外移入麻疹、德國
麻疹病例,並加強校園結核病防治;至學生入學後之健康
檢查,則依學校衛生法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本次修正原則係為強化學生於母國先行完成必要健康檢查
及治療,因故未於母國辦理者,應於抵臺後儘速辦理,且
於入學報到時備查。以上請學校辦理,並於招生文件或入
學通知中提醒學生及早完成健康檢查,以利銜接校園健康
管理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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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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